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上一张 下一张
  • 1
  • 2
  • 3
  • 4
您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 节能环保 > 气候气候

我国亟待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日前,中国气象局局长郑国光指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以及极端气候事件的频繁出现,应对气候变化对于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国家根本利益的意义越来越凸显。

联合国下属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一工作组联合主席、中国科学院院士秦大河也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当前发展中国家在极端气候事件中损失较大,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应对极端气候的能力。

秦大河介绍,在同样的自然灾害面前,发展中国家由于基础设施和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相对较差,对灾害的暴露度和脆弱性更加明显,而且很多国家尚未建立起完善的灾害早期预警和风险管理机制,往往损失惨重。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凸显,各国各地区极端气候事件呈现愈加频发的趋势,有科学家称当前由极端气候事件造成的死亡人数中约95%来自发展中国家。

郑国光指出,当前以气候变暖为显著特征的全球气候变化已成事实,所产生的显著影响不可回避。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未来气候变化幅度可能会超过自然生态和经济社会系统所能承受的极限,造成突然的和不可逆转的严重后果。

郑国光强调,近年来,我国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得到增强,但仍然处于较低水平。要全力做好适应气候变化和应对极端气候事件的各项工作,着力增强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农业抗御气候风险能力、重要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以及重要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努力把气候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将与气候相关的风险控制到最低限度。

上一篇: 世界经济论坛:极端天气是最大风险之一

下一篇: 中国发表《应对气候白皮书》 加快发展低碳能源

协会简介 | 网站简介 | 相关法律 | 组织机构 |
Copyright © 2010-2017 宁夏能源协会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4号楼407室 邮政编码:750011 电话:0951-6971422 传真:0951-6971421
宁ICP备110002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