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7-02 09:47:26 来源: 作者:未知
山西省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规定》共有12条。推动兼并主体切实到位,严禁非主体企业以任何名义组织生产。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加大关闭矿井力度。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责任。严格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和规定。强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严禁在瓦斯抽采不达标、瓦斯管理制度不健全、瓦斯超限的情况下生产作业。严格执行煤矿水害防治规定。加强煤矿火灾预防和管理。加强煤尘防治与管理,严格落实综合防尘措施。加强矿井顶板支护和机电机械设备管理。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技术工作,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主的煤矿安全技术责任体系。加强煤矿现场管理,落实 “六大员”安全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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