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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水害发生时的避灾逃生方法(煤矿安全科普系列)

本期特邀顾问:中国矿业大学安全工程学院副院长、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专家林柏泉

凡影响生产、威胁采掘工作面或矿井安全、增加吨煤成本使矿井局部或全部被淹没的矿井水,都称为矿井水害。我国不仅是世界主要产煤国,而且也是受水害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煤矿一旦发生水灾,轻则恶化生产环境,造成工作面接续紧张,破坏正常的生产秩序;重则造成国家资源和财产的损失,造成伤亡或淹井事故。

  生产矿井周围常存在着许多充水小窑、老窑、富水含水层以及断层。当采掘工作面接近这些水体时,可能发生地下水突然涌入矿井,产生水患事故。为消除隐患,生产中使用探放水方法,查明采掘工作面前方的水情,并将水有控制地放出,以保证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为此,《煤矿安全规程》第285条规定:矿井必须做好水害分析预报和充水条件分析,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

  每一矿井每年都必须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对灾害的处理,要明确提出矿井发生灾害事故时,组织灾区人员自救和安全撤离灾区的措施,其中包括根据灾害性质和发生地点、预先规定的井下人员避灾路线和井下人员自救方法等。《计划》中的避灾路线,必须是最短的、最安全的。在避灾路线上,各主要巷道拐弯、交叉等地方,都要有明显的路牌,标明安全出口的方向,距安全出口的距离,并设有灯光照明(有条件的应在避灾路线上安设照明),独头巷道的路牌上,应标有“此路不通”的字样。

  井下一旦发生突水事故,在场的工作人员应立即将灾情向矿井调度室汇报,并根据灾害程度,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条件下,及时进行现场抢救,制止灾害进一步扩大。当灾情严重,无法抢救时,就应有组织地沿预定的避灾路线撤退,并设法以最快的方式通知附近地区的工作人员安全撤退。撤退时,人员必须听从班组长或有经验的老工人指挥。

  发生透水事故时,往往水势猛烈,冲力很大,要注意避开压力水头。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突水时,人员应撤退到上一个水平或地面。处在上山处的工作人员,应就近在上山的联络平巷或躲避硐内暂避。不要进入透水地点附近的平巷或下山独头巷道中。当独头上山下部唯一出口被淹没无法撤退时,可在独头上山迎头暂避待救。如果一时躲避不开,要站稳脚跟,攀定可靠的支持物,防止被水头冲倒,切不可顺流奔跑。待波峰过后,沿上山或旁侧巷道进入上一水平,然后出井。老空透水时,还往往放出大量有害气体,如瓦斯、硫化氢等,避灾中要注意防止有害气体中毒或窒息。

  井下突水会破坏巷道中的照明和安全退路上的指示牌,人员一旦迷失方向,必须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这些上山巷道必须与地面或上一水平相通。万一出路已被水隔断,就要迅速找到该地区位置最高、离井筒或大巷最近的地方暂避。同时要定时敲击轨道或钢管,发出呼救信号,但当瓦斯浓度超标时要注意勿引爆瓦斯。

  在受灾地点和撤退途中,可能会遇到一些落水的、被冒落的矸石或倒塌的支架埋压的人员。只要他们一息尚存,就要组织少数有经验的老工人迅速抢救,并指挥其他人员按避灾路线继续外撤。经抢救脱险的人员,如伤情不重,可搀扶一起外撤;若伤势较重,应就地取材制作担架,将其抬至安全地点。

  在撤退中,如发现巷道破坏严重,一时难以撤出灾区,需在某一安全地点暂避等待救援,或因退路隔断,无法撤离时,大家要把食品和可饮用的水,主动交给避灾负责人统一分配,并尽量节约使用,首先满足伤员和年老体弱的同志食用。

  撤退途中,探水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需要通过有瓦斯喷出的地区或积水很深的巷道时,应戴上自救器,防止中毒和窒息事故发生。工作地点还应设法加强通风,严禁关闭风机。

  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如果是立井,人员撤退时,需从梯子间爬梯升井。这时千万注意要按次序上,切不可抢上或慌乱。爬梯子时,注意手要抓牢,脚要蹬稳,不要往下看。

  人员撤到地面之后,应该立刻清点人数,向领导汇报。只要大家齐心协力,互相鼓舞,互相帮助,就一定能够战胜灾害,安全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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